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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合同

代建合同模板

时间:2024-03-29 作者:找范文网

代建合同模板集锦。

拟定合同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在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越来越好的时代,不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根据双方权益合理衡量,谈到“代建合同模板”那么这篇文章一定比较值得一读,祝愿这篇文章对你有益欢迎访问!

代建合同模板【篇1】

一、甲方:

地址:

二、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代建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代建项目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的代建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二条 项目内容

2.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代建项目的设计、建设和交付工作。

2.2 乙方应确保代建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项目计划

3.1 乙方应在项目启动前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并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调整。

3.2 乙方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程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

第四条 价款支付

4.1 乙方完成代建项目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相应的价款。

4.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代建项目,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价款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承诺代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5.2 乙方对因其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修复和返工费用负责。

5.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

第六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严重违背合同约定,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一方违背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争议应提交相关法院解决。

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8.1 本协议未经双方达成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8.2 经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可予终止。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在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以上为《代建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双方在签署之前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争议,应尽快协商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的签署将确保代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共同获得成功。

代建合同模板【篇2】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代建合同模板【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加快______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步伐,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市081产业新城安舲房工程融资建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原则协议,

一、合作模式及规模

1、合作模式,采用融资建设合作模式。即乙方融入部分资金与甲方共同建设拆迁安舲房,建设完工后甲方分期支付甲方融入全部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2、建设规模,______市081

建设期为 2015年至2016年,人民币。

3、______市081产业新城拆迁安舲房工程建设项目须由乙方 在甲方组织的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依法取得融资建设合作伙伴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依法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2、甲方确定的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融资建设人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后,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条款前提下签定具体项目施工合同。

3、合作建设出资比例为,拆迁安舲房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甲方出资35%,中标项目总投资65%由乙方融资解决,乙方实际融入资金甲方分段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具体出资比例以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投标文件为准。

4、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依法取得融资建设人中标(中选)资格后,甲、乙双方签订具体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3000万-5000万的首期建设资金,待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转入双方共管账户专项用于中标项目建设。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双方共管账户余额不低于500万的保证金。如乙方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先行退场再进行清算。

5、项目开工后,双方同意按以下工程完成节点退付乙方向共管账户缴纳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基础土方完成退付500万元,基础底板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下室主体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上二层完成退付1000万元,主体结构完成退付500万元。

6、乙方融资甲方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三、工程价格计算

1、工程施工前,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甲方所在地财评中心审核,审核依据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5)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15______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作为工程价款依据。

2、项目施工中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图纸的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项目综合单价调整的,由甲方会同设计、监理、乙方共同签证认可,进入工程结算。调整原则为已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执行;没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5)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内各项目工程验收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决算编制执行现行的相关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______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4、工程交工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报甲方,甲方委托具有法定审核资质并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核定计量的3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建设项目交工后的回购

1、工程计量剩余65% 由乙方垫资的工程款项,从项目交工之日起,由甲方分 36个月回购;回购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如下,

2、如甲方建设资金到位,可进行提前回购,资金占用费计算的止点时间为,乙方的垫资款项(含资金占用费)结清之日。

六、工程建设管理

1、乙方负责总承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如需分包,需经甲方同意。

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的各有关地方矛盾。同时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乙方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按照巳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

6、乙方施工期间要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在每个项目工程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十五日内,甲方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在工程交工后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需变更设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做出书面答复,如因答复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乙方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生产与质量保证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协议各项条款,并在本框架协议内签订单项施工合同。

2、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拖延工期,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4、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回购款和资金占用费,甲方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 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在不违背本协议主要原则下以单项工程项目协议为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代建合同模板【篇4】

       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工程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工程项目 项目委托方: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签订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方: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提高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经委托方、代建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臵小区A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老子路北侧,规划蒙城路以西。项目总投资:40727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3.7亿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163728.44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7878平方米),建设还原房220225平方米、配套公建19050平方米。

       二、委托代建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方”)对位于亳州市南部新区的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臵小区A区工程项目进行代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代建方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享有项目法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代建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按照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报;

       (二)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装修)标准和概算总投资,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的招标采购;

       (三)负责办理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和消防、土地、环保、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并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五)按照项目进度向委托方提出投资计划申请,并按资金计划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申请;

       (六)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

       (七)审核施工企业工程决算,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审计、财政部门审计、审批;

       (八)整理工程档案资料,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移交,按工程建设形成并批准的固定资产价值向使用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九)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为进一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意见:

       (一)项目竣工验收前,代建方按照项目工程进度需要,制作工程款申请资料,经内部审核后报送委托方。委托方按照与开行达成的贷款资金使用协议,对代建方工程款申请拨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开发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拨付;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项目后期配套建设,加快工程竣工决算进度,委托方根据项目贷款资金实贷实付的要求,-2-

       一次性将剩余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至代建方账户,由代建方根据工程决算进度及质保期限,进行总体资金调配使用。

       (三)代建方应对甲方拨付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委托方监督,并按约定推进项目工程进度,保证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同时需对所有项目工程提供1年期质保。

       四、双方的权利

       (一)委托方权利

       1、委托方依法依规监督代建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

       2、委托方依法依规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确认。

       3、委托方依法依规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并参与研究并确认代建方依法组织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拟签合同。

       4、委托方有权要求代建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5、委托方有权要求代建方按照项目的具体进度,及时提供相关工程材料。

       6、委托方有权在告知代建方原因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用款条件的申请,可拒绝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二)代建方权利

       1、代建方根据委托方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2、依法依规按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与其

       签订合同,严把质量关;

       3、管理各类承包合同、文件和图纸;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6、提请委托方安排管理人员参加项目运营、维护的技术培训和项目移交接收工作;

       7、对项目建设资金依据合同享有管理权,在与专业工作单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享有价款支付的审核权、签认权。

       8、代建方有权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和损失。

       五、双方的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方应负责协调代建方与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2、委托方应在项目建成且各专项验收合格,并通过决算审批后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3、委托方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4、委托方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5、委托方应在代建方提交用款申请后,及时审核用款申请材料,对于符合规定的用款申请及时予以拨付。

       (二)代建方义务

       1、代建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

       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2、代建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指定具有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方报告代建工作进展情况。

       3、代建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方报委托方核准。

       4、代建方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并接受委托方监督。与之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应报委托方和使用方备案。

       5、代建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方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6、代建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方监督。

       7、代建方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项目建成后,组织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协助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

       8、代建方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9、代建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

       六、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一)代建方在申请正式竣工验收前应办理质监备案,并完成消防、-5-

       环保、安全生产、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取得相关手续。

       (二)委托方在代建方协助下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及专家组,依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及其他批复文件,进行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三)代建方负责完成竣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对工程的验收结果负责。

       (四)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代建方应在三个月内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有关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代建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移交。

       七、赔偿责任

       (一)若代建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由代建方进行赔偿。

       (二)代建方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方可中止有关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方负责赔偿。

       (三)委托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或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

       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四)代建方与使用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方收到代建工程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九、不可抗力

       (一)如委托方与代建方之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

       1、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同时,将本通知一并抄报委托方。

       2、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3、如在竣工之前遇到不可抗力,代建方应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由委托方审批。

       4、尽管有第2和3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90天,各方应讨论本合同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应讨论减少损失的办法,由委托方审批。

       5、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十、双方承诺

       (一)委托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二)代建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一、补充条款

       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委托方和代建方双方共同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也将视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代建方各执两份。

       本页无内容,为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代建合同模板【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互惠互利和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工程。

二、项目、工程概况(以正签项目,施工合同为准)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地点:

3、项目工程内容:

4、项目工程造价:

三、居间费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促成甲方与正签合同甲方自愿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2、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工程负责人及法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报酬都要如约履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结束,甲方在上述发包方继续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也要按合同执行。

四、居间费用(报酬)付款方式:

1、工程报酬:按本工程总造价3%提取报酬(税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付款方式:年完工结算剩余50%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和法院起诉。

六、合同及法律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代建合同模板【篇6】

房地产代建合同范本一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建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建方),兹为房屋委建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二)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参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委建人)(盖章):________乙方(承建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造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代建合同范本二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

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地号土地内定名“______名宫”,经暂编号A区______栋______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

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

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

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

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

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

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

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合同模板【篇7】

甲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乙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一、车辆的评估:

典当客户提供典当车辆,由甲方通知乙方到场评估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场所由乙方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此车辆现车况于二手车市场的售价,以及典当车辆到期绝当后当时的市场价格。乙方须提前评估车辆到期绝当后的市场市场价格,如典当车辆当期为三个月及按三个月之后该车的出售价格给出评估价,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承诺,如此车绝当,即按乙方给出的`价格进行回收。

二、回购车辆:

本协议的所称的回购车辆指甲方(江西永惠典当有限公司)到期绝当的车辆。当期届满五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即绝当后,甲方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到场进行车辆的回购。

乙方检查车辆完整性与车况良好后,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办证大厅办理过户,过户后,现金或转账支付回购款。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甲方有保障车辆在被回购前的完整性的义务。甲方承诺乙方评估过后车辆当即入库封存。有保证与之前乙方评估时车况一致的义务。如在回购期间发生事故,车辆在原定回购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扣减(本协议执行期间,汽车市场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及有关标准,本协议将继续执行。

甲方在将回购车辆交付甲方时,须保证所有车辆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法律、交通违章处罚的纠纷。

乙方应尽义务,有承诺按上述评估价格回收上述车辆的义务。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后,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的车辆回购标准,按照本协议从乙方处回购车辆。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下之权利和义务转让或移交由给他方履行。

本协议及协议中详细注明之附件、附表或附属文件构成乙方与甲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或协议。双方只能以书面形式共同签署后才能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本协议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建合同模板【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规范双方就“_____”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的合作行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______市______村就该项目建设的要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恪守诚信原则遵守。

合作项目概况和合作方式,

1、 项目概况,乙方代建安置小区项目定名为“_____”坐落于路东侧、_____路北侧。总规划建设面积约_____万平方米(详见规划图纸)。

2、 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为依据。项目总造价约_____亿元(具体预算价以经双方确认的控制价为准)。

3、 合作方式;以平衡土地的方式(乙方垫资_____万甲方土地开始挂牌)以甲乙双方约定地块土地出让偿还代建资金或已方以约定地块开发。

4、建设方式,本协议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方式为,建设——交付。甲方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做到净地交付,施工场地基本平整(±0.3米以下),提供项目区内“三通一平”施工基础条件。并明确划定安置区建设地块界址。完善工程报建手续,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供水、供电及消防等。乙方负责施工围墙施工区临时道路及施工办公用房、用水、用电等(甲方应提供水、电主干管线敷设至项目所在地规定范围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协助甲方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协议约定的条件、程序与方式将本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条件、程序及方式进行项目回购。

5、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乙方可以采取分区域开工。

6、工程进度

6.1 甲方正式向乙方移交具备施工条件场地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并于 向甲方移交具备使用条件的安置房;

6.2 乙方开工建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表,并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调度与监督。

代建费用及结算,

1、经双方商定,乙方代建安置房建安造价为_____元/㎡(地上建筑面积),此价格为最终每平方米单价价格;

2、建安造价中包括前期临时设施、建安成本,及外水、外电、园林绿化、非人防地下车库、共建配套用房、建设单位管理费、利润等,不包括土地成本及安置区以外的建造费用;

3、双方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核定建筑面积作为结算依据,其中,底层不论使用功能,顶层(阁楼)层高超过_____m(含_____m)的进入建筑面积,作为乙方向甲方计取建安总造价的结算计价依据。

4、如涉及二次设计、额外设计变更及图纸外增加的施工内容需经甲方认可,作为另行结算依据,但甲方需在乙方呈送报告五日内予以书面签证,否则视同甲方确认,该施工内容材料价格执行招标、投标当月上一期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的价格;

5、安置房建设期间,所涉及税费问题,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安置房所建地下车库为非人防标准地下车库,地下车库面积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执行。

7:、工程合同价的确定,由甲方确定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中介机构(清单编制费由甲方支付)编制合同预算价(含预留金),总价不下浮。工程量清单及合同预算价(包括预留金)经双方共同认可后,作为工程合同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8、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最新江苏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本工程取费类别按照______市定额站核定标准执行,取费标准执行同类别上限。人工工资按江苏省最新政策性文件调整计入。

9、工程合同价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入回购基数,

10、 双方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核定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

竣工验收及决算,

1、当分区域工程项目(含配套工程)基本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的5日内组织并在15天内完成分区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决算报告,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若不能按时完成视为认可乙方提供的决算为准。

项目回购,

1、甲方在各分区域工程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约定的方式回购协议约定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2、本项目分区域工程验收合格后且支付完全部工程款(扣除_____%质量保证金),甲方即拥有本项目的工程所有权,在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

3、回购价款的计算及支付

3.1回购价款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道排及绿化等工程费(扣除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质量保修金)、

3.2回购价款计算原则,

竣工结算价编制方法同“工程合同价确定”条款。造价信息中未发布或由甲方按暂定价列入预算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共同询价后确定,询价由甲方会同纪检(监察)、招标采购、监理单位与乙方共同进行。政策性调整计入决算。

3.3回购价款的支付,工程造价审计前,验收合格后_____天内,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合同价的95%支付;造价审核后,以造价审核结果调整支付。总回购款在审计完成后_____日内完成最终结算支付(工程造价_____%的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回购价款支付的保证,

1、甲方位于____亩指定平衡地块(以红线图为准)作为支付保证,自该项目首个区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回购款。甲方为保证回购款能及时支付,当乙方完成_____万产值时,甲方应同时进行捆绑地挂牌,甲方在土地出让前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土地指标的落实、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并在工程开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工作。土地出让收益先期用于支付乙方垫付的回购总额。

2、本协议若遇法律和政策等影响,使得指定地块无法出让或出让收益支配受限时,回购款由______市财政足额按期支付;

3、若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回购款等应支付款项,则甲方自逾期之日(竣工验收之日)对逾期未支付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倍支付违约金,且逾期不超过2个月;逾期超过_____个月,对逾期未支付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倍支付违约金。

4、为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正常建设,______市人民政府承诺项目为政府的回购对象,保证无条件、不可撤销、完全收购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相关变更、签证等要求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建设工程。并与本协议签订一周内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担保性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______市人大常委会工程回购款批复”“ ______市人民政府工程回购承诺书”、“ ______市财政局工程回购款承诺书”。

5、双方签订本协议后15日内,乙方必须就该项目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同时在甲方认可的______市______银行设立项目分公司所属资金专户。

农民工工资,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我县现有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乙方应要求土建施工单位定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的专项监督;

3、本项目如出项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乙方应视为第一责任人,须无条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工程质量,

1、乙方代建安置房必须为合格工程,方可办理移交;

2、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程序,同时,还应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控要求;

3、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如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安全文明工地,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施工,进行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设施的投入,以及对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教育、强化管理及落实等;

2、乙方应建立标准安全文明工地自查机制,明确专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还应接受甲方的不定期巡查;

3、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清单编制及工程监理工作;

1.2负责项目规划、立项、土地征用、环评等与工程实施有关的手续报批和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

1.3负责本项目的拆迁(包含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确保工程开工、建设不受影响;

1.4负责做好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工程不会受到干扰并顺利实施;

1.5为项目建设提供通讯、交通、用电、用水等便利;

如因甲方分包工程原因导致乙方承建工程不能继续施工或者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工期拖延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1.6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回购本项目,以确保乙方正当权益的实现;

1.7有权检查乙方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支付情况和项目实施的组织情况;

1.8监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工程施工进度、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等工作;

1.9负责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责任和权利;

1.10负责为乙方就本项目的融资提供合法、合理手续、担保文件和相关资料。

1.11施工过程中,负责承担因甲方、法律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负责本协议项下项目建设期间所需资金的筹措,确保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到位;

2.2负责在______市成立项目公司并在乙方授权委托下拥有对本项目建设权,对整个工程的实施实行领导和管理;

2.3在本项目工程取得合法施工手续的前提下,确保按协议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单位要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施工单位;

2.4在项目具有施工的条件下,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进行工程施工,按时竣工并申请验收,按时将工程交给甲方使用,并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本协议项下建设项目的所有权益;

2.5乙方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_____日内开工建设。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6.2.6施工过程中,除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并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确定外,延误工期给予一定的罚款,如工期提前,给予一定奖励,罚款和奖励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

2.7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通过合格验收;

2.8有权要求甲方落实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回购款;

2.9甲乙双方均应以文件形式各自组建项目管理部并委派常驻项目代表,该代表具有现场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及时决策和代表履约方签署文件的权利。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移交安置房,逾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不可抗力除外);

2、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安全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甲方除责令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以外,将视情况利用媒体予以曝光,或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擅自变更规划进行施工,甲方将责令乙方予以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双方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 元;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建合同模板【篇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总价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______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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