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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合同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

时间:2023-12-14 作者:找范文网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5篇。

随着法律在社会当中的不断普及,合同已经不知不觉间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怎么样写的合同文书是合格?本文将带您深入了解有关“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的知识点,愿这会对你有所助益!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篇1)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劳动者(乙方)

姓    名 :                性别: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职称、技能等级                            文化程度:

常住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印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乙方的求职要求,甲方依据有关要求录用乙方成为本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乙方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先天性疾病、传染病,无本职工作禁忌病症,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有较高技能且身体状况良好者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有特殊情者况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方商议解决。

甲方根据其与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愿意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共同履行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即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本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为止。

2、试用期限:     (天/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1、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                    ,岗位(工种)             ,工作地点                            ,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工作地点,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按时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工作量或某项工作任务,要求妥善保养保管好设备和工具。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工作作息制度及休息休假待遇根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保、福利及个人所得税

1、 依据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乙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社保费用及工资性收入标准:        元/月或    元/天(一天按  小时计)或    元/工时,实际金额由用工单位根据乙方实际出勤时间核算,乙方每月薪酬收入由甲方发放或由用工单位代发。

2、乙方社保费用经乙方同意,可以委托甲方统一缴纳。

3、福利待遇:乙方福利待遇根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上,其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工伤事故处理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用工单位负责组织抢救,甲方积极协助。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划分经济责任进行理赔协商,企业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负责。

第六条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要求,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乙方应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声誉和利益,若因乙方违反规定导致用工单位损失的,用工单位有权辞退乙方,并有权会同甲方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民事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不服从正常岗位安排和调派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情况。

(7)乙方不经甲方或用工单位同意擅自退场或离职,则视为乙方单方面主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及用工单位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因此行为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受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或用工单位。

(2)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工资的。

5、乙方因本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用工单位同意之后可解除本合同。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依法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用工单位与甲方终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的。

第八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负责督促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督促用工单位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劳动行为规范教育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学习,业务技能、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程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九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事项

1、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按甲方和用工单位规定办理好工作交接事宜,交还从用工单位所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才能办理离场手续。

2、乙方在工作时间之外而发生民事刑事事件,均由乙方个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乙方个人原因而造成第三者伤害的,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4、乙方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乙方应在发生劳动争议的七日内向甲方提供争议内容的相关资料。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中途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甲方按电话或公告方式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电话或公告通知,十五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十五内不能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在报送用工单位资料中对此作出说明。

第十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六十日内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乙方身份证复印件2份、照片2张,以及按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篇2)

导语:sp;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

14位年青白领到某公司应聘办理人员,上班半月摆布,公司称雇用系某高管擅自所为,将他们同时解雇。这些白领在黄浦区提请工作仲裁。如今,案件正在审理中。固然他们异国和公司签订工作公约,但根据已有的证据,可以确认他们与公司存在实情上的工作干系,公司必须负担响应法律责任。

市工作保险局标准处戴建平处长就此事接纳了记者采访。他说,从现行的立法和实际工作中,都强调了劳资两边该当签订书面的工作公约。可是,在实际糊口生涯中,仍有不签订书面工作公约的环境。所以,对不签订书面公约的实情工作干系,如何保险工作者权柄,现行的工作立法都作了明了的法则。是以,不签订工作公约,用人单位仍要负担法律责任。

近来,工作保险部对不签订书面工作公约,如何确认工作干系的题目专门发文,凡用人单位向工作者付出工钱的凭据(记录名册),大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或发给的工作证、办事证,大略其他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确认实情工作干系建立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与工作者便是不是存在工作干系产生争议,可以向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相干法则

1、《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则,凡异国订立书面工作公约的,只要工作者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践诺了工作任务,便可以确认工作干系的建立。

2、《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工作者的工作工钱,原则上按用人单位实际付出的标准确认,若工作者实际拿到的工作工钱低于用人单位法则轨制,大略低于集体公约的,大略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按此中最高的一项标准确认。

3、《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对异国签订书面工作公约的工作者,用人单位如与其停止工作干系,也该当提早三十天关照工作者。工作保险部的文件还法则,用人单位发起停止工作干系的,还该当付出经济补偿。

4、《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用人单位不签工作公约的,由工作保险部分赐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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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篇3)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求职者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有关专家提醒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签一份保险系数高的劳动合同。

首先,要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其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确。

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文件是否被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应当遵守规定是其法定义务。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最后,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劳动仲裁部门对仲裁时效的审查很严格,很多有胜诉把握的劳动纠纷诉至仲裁委后被驳回,都是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篇4)

甲方(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运输岗位从事运输及运输管理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南京市。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等带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资。

四、劳动报酬

每月号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不得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运输量相结合的方式,甲方不承担吃住。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根据保险条例关于养老保险账户个人缴费的规定,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本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元/月。

(2)保密制度: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为: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经营活动未对外公开的资料、生产经营计划、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电脑技术数据资料、经营收支及公司的工资福利等情况。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3)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试用期满后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按规定提前通知对方;

(二)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甲方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并有权扣除为乙方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及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由于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四)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终止,续订

(一)若试用期满不合格而未被录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

(三)一方如需在合同期满后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可提前向对方提出建议,经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赔偿。

(三)违约造成一方经济损失时,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保障合同模板(篇5)

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王兴华劳动合同法实施也已经有近三年时间了,虽然有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这三年时间里劳动合同法得到了重视,其执行情况也令人鼓舞。但是,真实情况是不是真如这些报告所显示的那样?为此,笔者走访了甘肃境内的一些企业职工、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及企业工会干部,从他们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着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归纳起来,较为普遍的现象有:1、仍然有部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能规范的签订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在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在续延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并不续签劳动合同;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以录用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有部分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体表现在:第一,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订立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很难得到遵循,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没有体现出劳动者的意愿,合同的产生并没有协商一致的过程,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第二,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如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第三,用人单位基于“管理”的需要,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故意缺少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2、企业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有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其内容与广大职工利益紧密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及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为体现其民主性与科学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但是,在笔者所走访企业中,没有一家企业规章制度是经平等协商确定的,除个别企业在颁布有关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外,其他规章制度也缺少告知程序。许多职工表示,企业规章制度总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制定和颁布的,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是被处罚了才知道有那么个规定,对于许多他们认为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规章制度也只能被动的遵守,企业没有、也不可能给他们参与规章制度制定的机会的。3、违法收取押金、保证金现象普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在实际用工中,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扣押证件、收取押金保证金现象十分普遍:有以服装押金名义收取的;有以风险保证金名义收取的;也有任何名义都不要,直接要求职工缴纳押金的。而且,当职工离职时,押金总会被以各种名目扣减。在笔者所走访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入职时每人缴纳押金2000元,而所有离职职工的押金均被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百分之百的扣留,没有一人领回一分钱。4、劳动定额缺乏科学依据,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给付。对于劳动定额等事项的决定,完全由企业行政掌控,为降低成本,多数企业采取了增加定额的手段。某企业职工这样陈述:他们所在企业每个工作班原有职工15人,该公司操作规程中规定一个工作班不得少于13人;但现在每班人数已经降到不足7人,所有人都是超负荷工作,由于人手短缺,有病都不能休息。然而,企业行政方面还在计划进一步裁减人员。加班加点现象在大多数企业中都存在。对于法律所规定的加班工资,有些企业总会千方百计寻找借口不予支付,如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休息日会议、学习班以及其他要求职工参加的活动企业并不按加班计算,因而也就没有加班费了;对于像节假日的加班,如果不得不要支付加班工资时,企业往往在计算基数或者支付比例上做文章,不能全额支付。如,一些企业计算加班费时只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而将占工资总额60%以上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算在内,从而使职工获得的加班费只有应得加班费的40%左右;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将应当按照300%计算的加班费却按200%、或者更低比例来计算。5、随意、甚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习惯于用运所谓的“管理权”单方面处理劳动关系中应当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问题,随意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企业改革”等都是被经常用来解除和职工劳动关系或者对职工进行处罚的理由,甚至一些在因工伤残职工、因病在医疗期正在接受治疗的职工、哺乳期的女职工等都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以裁员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更为常见了。6、集体合同制度形式化。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合同制度中之所以成为一项重要制度,是因为在集体合同制度中,集体合同是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集体与企业行政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劳动条件的,这样就可以克服个人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与企业力量对比过于悬殊而致使合同中权利义务失衡的问题,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职工的利益。但到目前为止,集体合同只是一种形式。集体合同的内容不能体现职工的意愿,不能在职工权益的确定中发挥应由的作用。7、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一种低成本用工形式和低质量就业形式,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条件下成了一种被许多用人单位所亲睐。但基于其可能对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但是,在走访中发现,一些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以一年期限为主,经两次签订合同后为防止出现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选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所属单位派遣员工;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常年性的、甚至是重要岗位也使用派遣工,笔者走访到一家冶金企业,三千名职工,有两千多人是派遣工。这类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劳动法制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于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一些企业管理者看来是可有可无的,是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在这些管理者来看,只要是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企业对职工是可以任意为之的:对于“管理”,职工只能温顺的“服从”;为了企业的利益,职工的利益必须牺牲;为了节约成本,职工的权益可以被任意侵犯。这种以管理为本、以企业为本,职工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盈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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