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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理合同

商业代理合同

时间:2024-01-13 作者:找范文网

商业代理合同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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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理合同(篇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 的 商业项目进行 独家代理策划招商事宜,协议如下:

合同标的物业: ,建筑面积 ㎡,系甲方 开发建设之商业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独家招商代理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 招商代理的工作, 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 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 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招商单位,合作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 起 叁 个月止。

1.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 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 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方面等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 给乙方。

1.3 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交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签复。

1.4 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 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 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 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 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 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 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 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 甲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业交乙方独家代理招商,并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 租赁合同,每月收取租金(包含租赁押金)。

1.11 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入伙,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2 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其中: 乙方建议甲方投入的项目前期推广费用(包括媒体广告费用)不少于商业项目总招商面积全年租金的3-5%(预算方案另列)。

1.13 甲方负责提供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书范本及收据。

2.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 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 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 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__________、家具摆放等事宜。

2.3 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之角度向开发商 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 乙方定期组织本项目有关的研讨及每周工作例会,并及时提交会议纪 要,作为双方的工作方向和执行依据。

2.5 乙方在项目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 训计划、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

2.6 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 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7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8 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9 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10 乙方负责主理一切招商工作查询及有关招商及租赁的具体工作。乙方负 责在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完成本项 80 %的招商率。

2.11 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商场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状况适时做出调整建议。

2.12 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3 乙方全权负责管理本项目租赁进度控制及商业经营控制,避免重复出租 单位。

2.14 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 3 名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 洽工作。

2.15 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客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入驻前期款项 后,即告完成。在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的履约期内,因合同纠纷,违约而发生的赔偿与乙方无关。(除非该纠纷是由乙方的过错所致的。)

2.16 乙方负责拟订并备妥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7 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商业项目有 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8 乙方对租赁客户收取定金额度不能超过壹个月租金。

2.19 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 担。

2.20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给甲方。

1、 独家策划费用:本合同书策划费用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乙方第一笔策划费 3 万元,余下 贰万元分2 个月付清,即每月 10 支付当月策划费 壹万元。

2、 招商代理佣金费:以合同租赁价一个月租金为结算依据,即招商代理佣金= 签订租赁合同面积*租赁合同租金*1 个月。

3、 当租户签订《 商业项目租赁合同书》并按照租赁合约规定交付完 商业项目租赁定金(押金)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结算招商代理费。

4、 招商代理费每月5 号结算一次,计量标准以已招商并签订《租赁合同书》合同为准。

5、 独家代理招商收费标准 :甲方或乙方同意乙方介绍上述客户到现场看楼, 如客户(或客户之亲属、授权人、代理人)自看楼之日起与该物业发生租 赁业务,甲乙双方愿意向乙方支付租赁物业按平均壹个月租金作为乙方的 代理佣金。

6、 若租户不履行商业项目认租书,定金将作为赔偿甲方或乙方损失之罚金,则 乙方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如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过失,需退回全额或 部分订金/定金给租户时,则乙方亦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

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代理招商费 用。收款帐号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生效。

2、 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

3、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逾 期甲方应按有关独家代理招商费用的千分之二/日,作为滞纳金补偿给乙 方,且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 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 应的责任。

6、 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同合同继续有效。

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有需明确之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 不违反本合同精神的范围内可签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11、本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律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代理合同(篇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甲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甲市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甲市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市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甲市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商业代理合同(篇3)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 “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 “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 “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 “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 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 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 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3 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

8.1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 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 电影院类:

面积小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 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 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1). 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 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 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商业代理合同(篇4)

 

20__年__月__日,以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地区为代理并销售甲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的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套/箱。

4.若乙方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

.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是指商业代理。商业代理系指委托人(principal)授权代理人(agent)代表委托人在指定地区、时间、商品与第三者洽谈生意,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事宜。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

生效力。

商业代理有一般代理商(agency),代理商(exelusiveagency)、总代理商(generalagency)、销售代理商(sellingagency)和合资代理商(jointventuref

oragency)等。在实际代理业务中委托人授予代理商的专营权利的代理业务较多,以鼓励代理经营者的积极性。

商业代理合同(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1、服务内容: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2)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4)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5)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6)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7)完善客户档案建设。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1、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2、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

1、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2、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七、保密条款

1、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1)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客户投诉情况;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2)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1、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2、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2、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 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商业代理合同(篇6)

甲乙双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 项目进行招商(租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宜: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项目的招商(租赁/销售)代理: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二、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业条件:甲方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 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等)。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租赁/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代理的正式委托书;

5、提供《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商业代理合同(篇7)

商业招商代理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3.1.4.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5.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6.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 完善客户档案建设。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 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6.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6.3.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6.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七.

7.1. 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7.2. 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八. 保密条款

8.1.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8.2.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

9.1.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9.2.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9.3 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十.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一.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

12.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2.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2.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2.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 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商业招商代理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

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 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 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 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招商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

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

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 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1)项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圆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 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 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 年 月 日前,完成 家品牌商户意向签约,乙方应保证甲方取得该品牌宣传使用权,有权宣传推广该阶段的招商成果。 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率全部招商面积的10%。 年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30%。 年 月 日前月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60%。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

1年-2年〔含2年〕

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

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经甲方签字加盖公章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 %,合计约¥ 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 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 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商业协议的签订及招商策略的最终决策权。 ④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⑤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第三阶段

甲方有权审查修改乙方提交的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计划等文件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实际执行及考察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运营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等文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有合法证照之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甲方确认后留复印件存查。

2.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3.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4.乙方现指定 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6.合同中由乙方负责的所有工作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交予甲方确认,该书面提案交予甲方前均应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审阅同意并签字确认;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经由甲方审定的方案;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承担上述责任外,在各阶段服务期间,乙方还负有下述责任:

(1)第一阶段: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意见传达公司总部,乙方应配备相关项目经理及业务执行人员,负责执行已拟订好的市场计划并监控市场反馈。

(2)第二阶段:

①乙方负责项目招商的总体策划及工作进度,以及广告策划、媒体广告设计、促销活动计划等全部内容。

②乙方应负责起草该项目招商所需相关合同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查。相关合同文件的内容的最终决定权由甲方确定,并以甲方与客户最终签订的为准。

③乙方应协助甲方同招商客户洽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证甲方获得良好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所有招商过程中,需与客户签订的文件,包括租赁合同等文件,乙方必须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计、方案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之规定,并经

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方案(电子文档形式),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监督、看样及质量验收。如果乙方设计、方案引起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因审核同意而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商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⑤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⑥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作时间内依据甲方意见完成任何策划、营销、设计等工作方案的修改,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及授权下,不得擅自发布和执行任何计划和方案;

⑦作为专业公司,乙方必须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策划、招商代理及设计等各项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以确保项目招商客户的质量。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⑧乙方在宣传、介绍过程中,必须做到如实陈述,不得做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相关宣传材料必须经甲方事先审定后方可使用。 ⑨乙方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不使公众误解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不使公众误解乙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正式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名,并注明乙方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乙方自行制作的招商手册、宣传资料、招商广告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招商资料产生不实之辞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乙方的名称、标志(包括设计、策划人员的姓名)等免费用于该项目的对外宣传。

(3)第三阶段:

①乙方负责指定项目营运管理所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在相关制度实施前,提交甲方审查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相关制度不得执行实施。

②乙方承诺及同意忠实执行与运营管理顾问之一切事宜、并在遇到有任何特别事项时,向甲方提供最有利于本项目运营管理的建议方案。 ③督促本项目范围内商户及占用本项目任何部份的任何人,遵守和执行项目营运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及罚款等损失的责任。

七、声明及保证

1.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在 范围内不再承接任何与甲方的该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与第三方合作的,乙方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比例低于或不高于乙方与其他合作方的收费标准。如有违反,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已发生的上述费用。

3.乙方在其广告作品中适当位置中加入乙方公司的名称及电话,要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实施。

八、特别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内容和项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对乙方完成的任何一期工作成果不满意(包括调研报告、《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乙方应当进行修改。经两次修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补偿。

4.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因乙方原因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知识产权

1.合同期内,乙方各阶段服务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报告、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工作成果。

2.乙方须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数据、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及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等,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有关项目招商或其他招商工具的设计、制作,如甲方以图书的形式正式出版发行,则版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交还甲方。甲方无需为此而额外支付费用。

十二、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2.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及本合同约定价款结算,甲方未支付的部分在双方结算后七日内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乙方,可发送至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甲方也可直接发送至乙方服务现场。

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予甲方的书面通知或向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派人送达的,应直接送达到,可发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如采取特快专递送达的,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十五、其他

1、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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